生技「浩鼎條款」 6大新規範

   Release date: 2016-04-25     Source: 經濟日報    Author: 邱金蘭    Hits: 250    
Note: 浩鼎事件引發爭議,金管會強化生技股規範,包括擬比照國外做法,上市櫃前須承諾揭露最終受益人等資訊,違規者下市,及拉長股票集保時間達二或三年,須強制集保的大股東門檻也擬從嚴,擴大適用對象。
浩鼎事件引發爭議,金管會強化生技股規範,包括擬比照國外做法,上市櫃前須承諾揭露最終受益人等資訊,違規者下市,及拉長股票集保時間達二或三年,須強制集保的大股東門檻也擬從嚴,擴大適用對象。

浩鼎案持續延燒,中研院長翁啟惠今(25)日將到總統府說明,會否請辭備受關注;為強化規範,金管會明天將邀集產官學代表會商,以保障投資人權益,並讓生技產業有更大發展空間。
 
金管會主委王儷玲昨天表示,有關上市櫃前承諾揭露最終受益人等資訊,之前有人建議,可研議看看,還有集保時間延長、擴大集保對象等,明天會議都將進行討論,聽取各界意見。
 
前金管會主委、立委曾銘宗日前表示,基亞與浩鼎事件,都凸顯生技發展條例太寬,有必要全面檢視。
 
金管會這次將檢討上市櫃門檻、集保規定等六大方向,明天會議擬提出討論的改革措施主要內容包括:
 
第一,擬引進新加坡、香港等作法,要求上市櫃前承諾揭露最後受益人資訊,包括董監事、大股東等內部人,與前20大股東(不論內、外資)間,有無親屬關係、財務關係等。違反規定就下市,等於要求想上市櫃的生技業,必須講真話,讓「人頭」、「假外資」現形。
 
第二,生技股上櫃部分,考慮比照上市規定,增訂淨值標準、不得低於股本三分之二,目前上櫃無此條件。
 
第三,現行規定董監事及持股5%以上股東,強制集保時間最長一年,這次擬拉長為二年或三年。曾銘宗認為,比照私募股票鎖三年,都不為過。
 
第四,強制集保的大股東持股5%門檻,研議是否下降,以擴大適用對象。
 
第五,強化資訊揭露與風險預告。第六、強化承銷商及會計師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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