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政府宣佈自2020年3月18日至31日實施全國行動管制措施,以抑制新型冠狀病毒蔓延

   Release date: 2020-03-18     Source: 經濟部國貿局    Author: 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    Hits: 106    
Note: 馬來西亞首相慕尤丁(Muhyiddin Yassin)於本(3)月16日晚間宣佈自本(2020)年3月18日至31日實施「全國行動管制措施」(movement-control order )
該期間禁止一切社交活動、關閉所有學校與宗教場所、限制公民出國及外國籍旅客入境,以抑制新型冠狀病毒蔓延。 
 
前述行動管制措施分為六大重點:
(一)全國禁止公眾參與宗教、運動、社會與文化群聚活動/所有宗教場合及商店關閉、除售賣生活必需品與日常用品的商店(涵蓋超級市場、公共菜市、雜貨店及便利商店,並展延清真寺活動,包括每週五伊斯蘭教徒祈禱會
 
(二)限制公民出國,剛自國外返回馬國者須自行隔離14天並進行健康檢查
 
(三)限制外國籍旅客入境
 
(四)關閉所有學校,包括托兒所、政府與私立學校包括學校、寄宿學校、國際學校、宗教學校及其它包含小學、中學與大學預科班的學校都須停課
 
(五)關閉所有公立與私立高等教育機構與技職教育機構以及
 
(六)關閉政府機構與私人場所,除提供特定服務的機構,如水、電、能源、通訊、郵政、交通、海運、汽油、天然氣、燃料、潤滑油、廣播、金融、銀行、衛生、保健、消防、監獄、港口、機場、保安、國防、清潔、零售及食物供應等。 
 
在前述管制禁令下,馬國國內貿易暨消費者事務部(Ministry of Domestic Trade and Consumer Affairs)將嚴格監督食材供應、日常用品及防護用品,如口罩及洗手液等擁有充足供應。 
 
另一方面,馬國衛生部(Ministry of Health)部長阿漢(Dr. Adham Baba)指出,隨著馬國新型冠狀病毒確診病例於3月15日及16日各別增加190件及125件,累計確診病例上升至553件,馬國目前已進入後期遏制(Late Containment)階段。該部須援引1988年傳染病控制及防範法令(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Infectious Diseases Act 1988)第15(1)條採取必要手段,強制所有出現該病毒症狀者,包括曾參與吉隆坡大城堡(Sri Petaling)清真寺伊斯蘭傳教士集會(Tabligh)的人士以及曾與確診病例接觸的人士接受檢測及隔離14天。3月16日新增的125件確診病例中,有95件病例係與大城堡清真寺傳教活動有關。
 
目前馬國共有135間政府醫院、210間私立醫院及6萬1,158名醫生待命,對抗該疫情。馬國衛生部也為政府醫院增加830名合約護士,以應對該疫情之蔓延。馬國已向中國大陸要求技術與器材援助,包括要求中國大陸派出曾參與新型冠狀病毒治療程序及擁有相關經驗的專業醫生,協助馬國對抗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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