蒜頭進口商必需協助蒜農於印尼生產蒜頭

   Release date: 2017-06-01     Source: 台灣經貿網    Author: 經濟部 / 駐印尼代表處經濟組    Hits: 322    
Note: 印尼蒜頭進口商必須在印尼國內生產至少5%之蒜頭,之前,蒜頭進口商於進口蒜頭時,無須向農業部申請進口推薦函,修正後之法令預計於本年6月開始生效。
近來,印尼國內蒜頭市場價格頻飆漲失控,蒜頭已成為印尼民眾不可或缺之主要調料,蒜頭市價飆漲,讓印尼尤其是基層民眾對農業部之績效多有怨言,為緩和並較易管控蒜頭市價,印尼農業部長 Amran Sulaiman 表示,該部已於日前以農業部長2017年第16號法令修正前農業部長2013年第86號法令,責成印尼蒜頭進口商必須在印尼國內生產至少5%之蒜頭,之前,蒜頭進口商於進口蒜頭時,無須向農業部申請進口推薦函,修正後之法令預計於本年6月開始生效。法令生效後,進口商向農業部取得蒜頭進口推薦函之同時,必須承諾於該年至少須在印尼國內生產5%之蒜頭,進口商可採協助蒜農種植高品質蒜頭並以較高之收購價格向蒜農收購,以增加國產蒜頭產量,印尼蒜頭進口商公會理事長 Pieko Njoto Setiadi 表示,進口商必須在國內生產5%蒜頭之規定,可以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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