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公佈的反傾銷文件指控中國進行國家干涉並扭曲競爭

   Release date: 2018-11-22     Source: Bike Europe    Author: Jack Oortwijn/吳芳儀譯    Hits: 222    
Note: 比利時,布魯塞爾(Brussels)-上週四公佈「案件AD643」的「最終一般揭露文件」內容說明歐盟執委會強制對中國進口電動自行車爭收高額稅率的動機。其中原因為中國進行國家干涉、造成競爭扭曲,進口遠低於平均價格的商品至歐盟,以致大量削價競爭與傾銷商品。
該文件長達32頁(可透過本網站下載),其中也公開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CCCME)、歐洲電動自行車進口商集團與諸如Giant China等個別公司提出的詳細反駁論點。Giant China特別在此案申請「市場經濟待遇」(Market Economy Treatment,簡稱MET),不過最終被執委會駁回。
 
鋁市場、土地使用權益及關稅優惠
Giant China申請被駁回背後的原因是因為中國政府的干涉。該文件指出,已發現鋁市場因為「遭到國家強烈干預」而嚴重扭曲。調查亦提到「Giant並沒有付費使用土地。而享有的關稅優惠有如永久開放性質的獎勵金,以優惠稅率來達到吸引資金的目的,因此長期下來嚴重扭曲競爭。執委會也得出結論認定研發費用享定期稅率減免,且不受時間限制,因此可達到類似效果。」
 
實質損害的情況
歐盟執委會也在該份「揭露文件」總結:「中國進口商品平均價格遠低於其他供應國的平均價已維持一段時間……因此發現大量削價競爭及傾銷行為。」
 
內文進一步指出:「從調查結果得知商品以低價大量進口,但也看到市場對於電動自行車的高度需求,在降低對歐盟產業利潤率的負面影響上有一定的限制效果……儘管如此,執委會觀察到歐盟產業除了某一年之外的每年利潤率皆為下降,整體位低迷水平。且實質損害並非基於單一指標,其他部分如現金流之財務性質是與利潤率之變化一同分析才得出此一結論。」
 
平衡稅
該文件最後提到:「就傾銷、損害、因果關係及歐盟利益綜合的結論來看,應採取反傾銷措施以避免傾銷商品對歐盟產業造成進一步的傷害。另外,反補貼調查是與反傾銷調查同時併行的,有鑑於較低稅率規則及最終反補貼稅率低於損害消除水平之事實,應徵收與最終反補貼稅率同等的最終平衡稅,再加上最終反傾銷稅至類似的損害消除水平。」
 
18.8%至79.3%的稅率
這代表歐盟執委會正計畫依不同公司徵收介於18.8%至79.3%的最終稅率,欲了解各家公司適用稅率請見以下網址閱讀「一般揭露文件」。
 
https://www.bike-eu.com/laws-regulations/nieuws/2018/11/breaking-news-eu-publishes-final-disclosure-document-on-outcome-of-china-e-bikes-dumping-case-10134866
 
最終反傾銷稅仍須經過歐盟成員國的核准,將會於明年1月18日前生效。實施效期為五年,相關企業將能夠在11月26日前對歐盟的決定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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