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 螺絲及太陽能 歐盟持續反傾銷措施及原產地規定

   Release date: 2015-10-12     Source: 經貿透視雙周刊第427期    Author: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Hits: 325    
Note: 德國海關刑事警察局組長Mr. Matthias Hasner受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邀請,於今(2015)年9月3日就「螺絲螺帽及太陽光電產品之原產地認定及歐盟海關稽查與認定」進行專題演講,現場約有80位廠商、公協會及政府單位人員共同出席,討論互動十分熱絡。
德國海關刑事警察局組長Mr. Matthias Hasner受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邀請,於今(2015)年9月3日就「螺絲螺帽及太陽光電產品之原產地認定及歐盟海關稽查與認定」進行專題演講,現場約有80位廠商、公協會及政府單位人員共同出席,討論互動十分熱絡。

Hasner組長於會中表示,2005年歐盟針對中國大陸、印尼、臺灣、越南、泰國產製之不鏽鋼螺絲螺帽課徵反傾銷稅,課稅期間為五年,但因歐洲工業螺絲協會(簡稱EIFI)於2010年續提申請延長對中國大陸、臺灣課徵該項產品之反傾銷稅,因此歐盟執委會於2012年再次發布就本案續課五年反傾銷稅,延長至2017年;依據Hasner個人看法,EIFI很有可能再提出延長反傾銷稅之申請,值得臺灣廠商、公協會注意。

臺灣須注意大陸規避行為

另外,歐盟自2009年起對中國大陸鋼鐵製螺絲螺帽課徵反傾銷稅,今年3月將反傾銷措施擴大至從馬來西亞轉運的產品,最高稅率可達74.1%。需注意的是,目前臺灣鋼鐵製螺絲螺帽尚未受歐盟課徵反傾銷稅或反規避調查之影響,這對於中國大陸該項產品廠商而言是一大誘因,可能會透過我國違規轉運輸往歐盟,來規避反傾銷稅的課徵,因此,我國廠商特別需小心中國大陸此類規避行為,千萬勿因個別廠商一時利益,而損害我國整體產業之永續發展。

太陽能產品部分,歐盟於2013年針對中國大陸晶矽太陽光電模組及其關鍵零件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並於今年5月針對我國及馬來西亞的該項產品進行反規避調查,調查期間九個月,預計於明(2016)年初公布調查結果。

貿易局公告歐盟原產地認定規則

Hasner說歐盟對螺絲、太陽光電、自行車等三項產品的原產地認定規則:螺絲螺帽的生產過程主要包含「裁切(cuttting)」、「做頭(forming/heading)」、「做螺紋(threading)」三階段,歐盟係以「螺紋」的製造地為原產地;太陽能模組部分,歐盟係以原產地係以「太陽能電池」來認定;至於自行車部分,歐盟則以附加價值達45%的製造地為原產地。上述資訊已公告於國際貿易局經貿資訊網「原產地證明及加工證明書線上作業」最新消息,請各位廠商及原產地證明書之簽發單位注意。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再次呼籲,當歐盟對中國大陸產品採取反傾銷措施時,應是臺灣產品有更多發展的時機,我國廠商應依循國際貿易規則,以提高我國產品的競爭力與生產力,切勿協助中國大陸廠商違規轉運,以保護我國整體產業利益;更多資訊請上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訊網參閱,未來也請各界多多支持及參與國際貿易局舉辦的講座活動。(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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